我们借助于新鲜揭示的“中”的原始含义,复原了“正”、“是”的造字原理。而这两个字都与“直”字关系密切。在这一点上,我们与许慎虽隔了两千年的时光,却是心意相通的。“直”字看似简单,却是内涵更为丰富的一个字。
4. 释“直”
我们先看看“直”的各种古字形 。
关于其甲骨字形,季旭升认为是“目上一直笔,表示目光直视”,即以“目光”来寓意“直”。但以先民们的思维习惯,这个“直”的取象之物最可能是一个具体的、可以触摸的有形之物。徐中舒说是“以目视悬,测得直立之意”,这是说先民用建筑测量工具——铅垂线之类的悬垂物的垂直之态来打比方。
我们认为,“直”的原型应是一个更常见、更简单明了的事物,才能在受众中产生广泛共情和共鸣。从这个角度看,它最典型、最广泛、最显著的体现之物,实莫过于每家每户日常使用的独木梯。从独木梯攀援而上,抬头所见的一根直木上抵天窗的情境,就是“直”。
我们检验一下这个猜想是不是符合其他细节。“直”的小篆和楷书都在上部加了一横,形成所谓“十目”之形。这个“十”,即是“丁”,它与“是”字里面的“十”一样,都是屋顶线和独木梯的符号形式。
金文、秦简和小篆字形的左下角都有“ ”这个符号,现代楷书“直”的底部一横就来自于它。关于“ ”,《玉篇》和《说文解字》都认为是“隐”字的最早写法,从形状上看,它是半地穴是住宅的坑壁和地面的简省之形。处在半地穴住宅或与之相似的坑穴之中,就是“隐”。这个字的小篆部首“阝”与“陟、降”二字的部首完全一致,也说明了同样的事情。“隐”字的最早写法“ ”出现在“直”的古字形中,这与我们认为“直”的主体视角是在半地穴式住宅的内部是完全吻合的。
“直”的一部分古字形不仅上面有“十”,而且下面有“木”。从象形角度,这是走在独木梯的半腰处的情境。
《说文解字》:
直,正见也。
明言“直”就是人们在“正”(登、升)的时候所见之物。《说文解字》又说:
是,直也。
则前文对“是”所做的“登升出门之路”的解读,也部分地适用于“直”。
就像“正、是”这些抽象概念来自于“登梯、出门”这种具体行为一样,“直”作为抽象概念,也来自于同样的具体行为。这个行为在现代汉字里的遗留可能就是“陟”(zhì),意即“登高”。《说文解字》:“陟,登也”。“陟”也可写作“徝”,它的古音与“直”亦相近。
(“栉”(zhì)与直和陟的古音亦相近,今义是木梳,但其更早的含义也不能排除与其他木质有阶槽之物(比如独木梯)有关。有趣的是,正如知友“何足道哉”提到的,“节”在汉语里也有与“正直”相似的含义。)
我们这个关于“直”的论断有没有其他旁证呢?如果它正确,就一定有。以下我们列举几个有趣的例证。
(1) 我们来看看“置”字,它就与“直”的本义有关。
在甲骨和金文里还没有释读到与“置”相对应的字。它的最早字形见于小篆,是这样写的:
今楷书偏旁“罒”,原来是“网”的省形。“置”的原义是什么呢?《说文解字》:
置,赦也。从网、直。
“置”的本义就是“释放、放走”。这个含义最古,早期典籍中还保留了它的许多例证,比如:
击反虏者,深入多杀为功,斩首捕虏比三百石以上者皆杀之,无有所置。 ——《史记–吴王濞传》
(蒯通:)“当是时,臣唯独知韩信,非知陛下也。且天下锐精持锋欲为陛下所为者甚众,顾力不能耳。又可尽烹之邪?”高帝曰:“置之。”乃释通之罪。——《史记—淮阴侯列传》
褒人褒姁有狱,而以为入于王,王遂置之,。。——《国语—郑语》
甯戚饭牛而商歌兮,桓公闻而弗置。——《楚辞—怨世》
“网”与“直”的组合寓意“释放、放走”,说明“直”在这里的含义就是“出口、通路”,这应是从它最原始的“使用独木梯的登升出室”之义引申而来的。
(2)“直”的这个含义,也见于我们在学生时代就熟悉的《诗经》名篇《硕鼠》(节录):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关于“爰得我直”,历来存在不同的解读。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流行将“直”解为“值”,认为逃亡者要取回自己“劳动的价值”。但在三千多年前,部曲对领主的人身依附和为其无偿劳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即使不堪重负而逃亡,也不能发生超越时代的思想飞跃。“爰得我直”的“直”,与“爰得我所”的“所”一样,必然也是一个实物。
在八十年代之前通行的是清代王引之的注释。他认为“直”即“职”,“职”又与“所”同义互通,所以此处“直”就是“所”。其说虽曲折可通,但“直、职、所”的通用现象能否早至《诗经》的时代,还只能存疑。清代马瑞辰认为“直与道一声之转”,“直”就是“道”,这是对更早时期的注释的继承。汉代人训释《诗经》的《毛传》对此诗的解读也是:“直,得其直道”。我们认为这个最早的解读才是正确的,但是需要用现代语言把它讲得更清楚些。
从我们所揭示的“直”的原始含义来看,“爰得我直”这话非常简单直白,“直”就是“出口、出路、生路”的意思,与“置”中的“直”(罗网的出口)含义完全一样。
《毛传》说“得其直道”,意思是一样的。我们不能照搬现代汉语把“直道”理解为“笔直的道路”。“直道”是先秦时代的一个熟语,其最早的始源是上古居室的“缘梯登升之路”,其衍生含义既是“通向出口之路”(比如“爰得我直”),也是“通向光明(天窗)之路”、“通向‘中’的道路”。按我们对“中庸”的解读,当然也可引申作“践行中庸(顺天应人)的道路”。《论语》中孔子说:
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
“斯民”即“中国之民”,“三代必居中国”,“顺天应人”是谓“中”,故“中国之民”皆“直道而行”。上古中国对自己的意识形态有强烈的自信,也可以说是道路自信。这是孔子说“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无也”的原因。
(3) 对“直”的本义的澄清,还解决了《礼记》中的一个悬案。《礼记-曲礼上》:
临财勿苟得,临难勿苟免。很勿求胜,分勿求多。疑事勿质,直而勿有。
“直而勿有”是什么意思呢?历来聚讼纷纭,有十种以上不同的注解,我们就不赘述了。所有这些注解,都需强行拓展“直”和“有”的字义才能安放得下,难称通顺。其实,我们只须用两字的本义就足够了。
“有”的本义是什么呢?《说文解字》:
“有,不宜有也。 ”
许慎的解读常出乎现代人的意料,但往往是文字的较早含义的忠实记录。“有”字初义就是“不应该有却有”。
结合“直”字的“放走、赦免”之义,“直而勿有”的意思就是:“已放弃(赦免)的东西不要再保留(追究)”。当然,也可以写成“置而勿有”。
我们看与上下文是否契合,“很(争讼)勿求胜,分勿求多,疑事勿质(诘问)”,都是在说一件事,即“让利而勿争”。“直而勿有”只有作如此解,才能与它们水乳交融地合为一体。
(4) 理解了“直”的本义,才可以让我们领略到孔子被埋没了两千多年的幽默感。
《论语-子路》: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评论区有朋友说没看懂这个笑话,所以下面添上一段简单的翻译:
叶公对孔子说:“我们那儿有个正直的人,他父亲偷羊,他去告发。”孔子说:“我们那儿的“直”跟这个不一样,父亲替儿子隐瞒,儿子替父亲隐瞒,“直”就在其中啊”。)
关于“直在其中矣”,有的注解将“直”解为正直,是不对的。“儿子做了贼,父亲包庇他,正直就在其中了”,这不可能是孔子的原意。众所周知,孔子的信条是“言忠信,行笃敬”。也有人认为,孔子是在讲“人的天性本能”层面的“直”。但强调这种较低层次的“直”,用来应对叶公所言的正直,有何意义呢?孔子的学生们又为何把这一条与孔子平生学术背道而驰的语录收录进《论语》里面呢?
如果我们把“直”的“出路、放过、赦免”这个意义考虑进来,“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的真义是不是就水落石出了?(另外,“隐”与“直”的字形也存在关联)。孔子语带双关,利用“直”的多义性打了一个诙谐风趣的“机锋”。这是在与叶公说笑,弟子们又把它作为老师的“金句”收录进《论语》。
孔子其实并不是一个古板先生,这也并不是他展现幽默感的唯一例子。比如,孔子还说:
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论语-子罕》
也是一句诙谐的话。因为“德”与“色”的古韵母极近似,辅音韵尾则完全一样(都是k),孔子这是玩了一个谐音梗。但是在现代汉语中辅音韵尾已经完全消失,我们现在已经get不到这句话的笑点在哪儿了。
孔子是一个诙谐风趣的人,他的弟子们也不惮于把这些“段子”收录进儒家经典《论语》中去。可见,后世宋明儒学的礼教森严的可憎面目,连他们的祖师爷都不可能赞成。
(还有一处,我们怀疑孔子也在讲“段子”:“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远之则怨,近之则不逊”。有些话如果脱离了具体的语境和语气,就难以准确把握其含义,《论语》里这些没有上下文的句子往往就有这个问题。我们认为,孔子这是拿有些女子在夫妻关系中的强势地位来说笑,属于善意的戏谑。但其真正的用意却不是针对女子的,而是拿这个话头做引子,连带地讽刺小人的不守礼。)
(5) 感谢
@白羊 , @博约 的提醒,孔子的“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这句话中的“直”,也是“放过、赦免”的意思。
(“直”在先秦时至少有两义。我们怀疑它在作“赦免、放过、出口”之义时的读音,与作“笔直”之义时的读音是稍有变化的,但在文本上看不出区别。若果如此,则“以直报怨”的更存古的读法或应是“以置报怨”。)
(目前对它的其他注解还有“正直”、“公平”、“使之付出代价(值)”等等不同说法。)
我们的这个解读与孔子表述过的思想是一致的。比如《论语》中还有这样的记录: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所谓“忠恕”,“忠”就是“中”,即“敬天”(包括所谓“天道所设”的社会等级秩序);“恕”就是“爱人、容人”。这是孔子思想的核心。
(所以关于“以直报怨”,恐怕大家都误解了孔子的原意。这个误解发生的很早,先秦与汉代和汉代之后有了比较大的思想鸿沟,其诸多原因中也包括文字字形和字义的流变。“直”的原义可能在汉代就已经被误解。东汉许慎写作《说文解字》的动因就是纠正当时对字理的种种错误解释和保存正确的古文字原义。但大众的语言文字有它自己的生命力,也有它自身的发展规律,不是一部字书可以规范得了的。)
“直”也与“值”相通,有“抵得上”的含义。比如《说苑-奉使》:
赐陆生橐中装,直千金,佗送亦千金。
这是为什么呢?我们知道,“是”字因其“方向、指针”的含义而有“赋值”的功能,比如“A是B”,表示两者等同。“直”字因其“唯一通路”的含义,它也可以引申出“赋值”的语义,即“A值B”,以“两者相通”引申出“两者等值”的寓意。
“值”还有“迎头相遇、面对、担当”的含义。比如“宁见乳虎,无值宁成之怒”(《史记-酷吏传》),还比如我们都熟悉的古诗“满园春色关不住”的诗题《游园不值》(游园没有遇到园主人)。这也是从“直”的“唯一通路”的含义引申出来的。“值勤”、“值班”的值就是来自于这个含义。
“直”也与“植”相关。“植,户植也”(《说文解字》)。“植”的本义是古代用于闭锁门户而在门旁竖立的一根直木。“植”古时又与“置”相通假,所以“置”在其古义之外,又有“摆放、布设”之义。
总而言之,“置”、“值”、“植”的所有义项,都是从“直”的“唯一通路、出口”以及“木柱/梯”这两个基本含义衍化出来的。
我们对“直”的解读会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事物毕竟是普遍联系的。首当其冲的就是对“民”字的初义的重新解读。如果我们要验证理论的自恰性,就必须以相似的思路给“民”字的造字逻辑一个更合理的解读。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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