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已实现的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于这世界的;他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而是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至圣所就获得了永远的赎罪。( 希伯来书 9:11-12,19)
在人类文明的漫长历史中,还没有符号能够像十字架那样,经历如此彻底的意义翻转。它曾是令人战栗的死亡标记,却最终成为普世最广为人知的救赎和盼望象征。
一横一竖的简单结构,承载着两千年来无数人的信心、诗歌、祈祷与眼泪。然而,要真正理解十字架,我们不能仅仅将其视为一件挂在颈项上的装饰品,也不能停留在对它外形演变的浅层认知中。圣经所启示的十字架,是一个深邃而丰富的真理核心,它将神的公义与慈爱、人的罪与救赎、历史的开端与终结,全部凝聚在这两条相交的木头上。
十字架在成为救恩记号之前,首先是人类历史上最残酷的刑具之一。其起源可以追溯至包括以色列在内古代地中海文明。圣经上对犯罪的处罚之一,就是这种刑罚:
“人若犯了死罪被处死,你把他挂在木头上,不可让尸体留在木头上过夜,一定要当日把他埋葬,因为被挂的人是 神所诅咒的。你不可玷污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为业的地。”(申命记 21:22-23)
根据史料记载,腓尼基人很可能最先使用这种刑罚,随后被玛代人和波斯人继承并发扬光大。亚历山大大帝东征之后,这种刑罚方式传入希腊化世界,最终被罗马帝国大规模采用,成为其维持统治的严酷工具。
在罗马帝国时期,十字架刑有着明确的法律适用范围。它通常不被用于罗马公民——因为罗马法律保护本国公民免受这种极端羞辱的死法——而是专门用来处决奴隶、政治犯、叛乱者以及没有公民权的外族人。
对于罗马人而言,十字架不仅意味着死亡的痛苦,更意味着被社会彻底唾弃的羞辱。受刑者被剥去衣服,赤身露体地挂在众人面前,在缓慢窒息与失血中挣扎数小时甚至数日,成为飞鸟和野兽的猎物。
十字架的执行过程极其残酷。行刑前,犯人会先遭受鞭刑——罗马的鞭子末端镶有骨片或金属片,每一鞭都能撕裂皮肉。之后,犯人被迫背负着十字架的横木(称为patibulum)走向刑场,有时横木重达三十公斤以上。到达行刑地后,犯人被钉在十字架上:铁钉穿过手腕(而非掌心,因为掌心无法承受身体的重量)和脚踝,然后十字架被竖立起来,插入预先挖好的洞中。死亡的过程缓慢而痛苦——受刑者必须在每一次呼吸时将身体向上撑起,以免胸腔受压过度导致窒息,而铁钉穿过神经的剧痛使得这一动作几乎无法完成。
罗马帝国用十字架这种可怕刑罚来恐吓敢于反抗帝国统治的人。公元前71年。斯巴达克斯领导的奴隶起义失败后,罗马统帅克拉苏下令将六千名被俘的起义奴隶沿阿皮亚大道两侧钉死在十字架上,绵延两百多公里。耶路撒冷被罗马帝国攻陷之时,也有大量犹太人被钉十字架,成为对任何试图反抗罗马统治者的永恒警告。
正是这个令古代世界闻之色变的死亡记号,圣经却赋予了它全然不同的意义。使徒保罗在写给加拉太教会的信中,竟然说:“但我绝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加拉太书6:14)。一个残酷到极点的刑具,何以成为夸口的对象?答案必须从那位被钉在其上的耶稣基督身上去寻找。
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的事件,是四卷福音书叙述的高潮。每一卷福音书都以相当的篇幅记录这一事件的经过,因为对于基督徒而言,十字架不是历史中的一段偶然插曲,而是整个人类历史的中枢。
早在旧约时代,圣经就惊奇地预言了耶稣钉十字架。在《创世记》里,人类一堕落,神就告诉亚当和夏娃,将来会有女人的后裔要出现,他要杀灭蛇——魔鬼的作为:
我要使你(蛇)和女人彼此为仇,
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
他要伤你的头,
你要伤他的脚跟。
……耶和华 神用兽皮做衣服给亚当和他的妻子穿。
(创世记 3:15,21)
神不仅给了亚当和夏娃预言,也为他们做了世界上第一个祭祀,杀死了动物为他们做衣服,他们的罪就被“代替”和“遮盖”了。
最让人惊讶的预言是诗篇第22篇,写于大卫时代(约公元前1000年),生动描绘了十字架受难的过程。由于当时犹太人使用石刑,大卫不可能见过这种刑罚,其细节的精确性令人惊叹。
| 旧约预言(诗篇 22篇) | 新约应验(四福音书) | 核心细节 |
| 第1节:“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 太 27:46,可 15:34-11 | 被神离弃 |
| 第6-8节:被众人羞辱、藐视、嗤笑 | 太 27:39-43,路 23:35-36-11 | 被弃绝与嘲弄 |
| 第14节:“我的骨头都脱了节” | 约 19:33(腿没被打断) | 骨骼的脱臼 |
| 第16节:“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 | 约 20:25-27-42 | 手脚被刺穿 |
| 第18节:“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内衣拈阄” | 太 27:35,约 19:23-24 | 士兵分衣 |
而先知以赛亚在耶稣出生前约700年就写下了《以赛亚书》这“旧约的福音书”,精准预言了耶稣替罪受死的全过程。
| 旧约预言(以赛亚书 53章) | 新约应验 | 核心细节 |
| 第3节:“他被藐视,被人厌弃” | 路 23:18-23-11 | 被完全弃绝 |
| 第4-5节:“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 | 太 27:26,罗 4:25-1 | 代赎性牺牲 |
| 第7节:“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也不开口” | 可 15:3-5 | 静默地接受 |
| 第9节:“与财主同葬” | 太 27:57-60 | 应验在约瑟身上 |
| 第12节:“被列在罪犯之中”- | 可 15:27-28- | 与罪犯同钉 |
旧约对于十字架的预言不止这几处,让我们看看耶稣钉十字架的具体过程:

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前,先经历了犹太宗教领袖的非法审判和罗马巡抚彼拉多的审讯。尽管彼拉多三次宣告“我查不出这人有什么罪来”(约翰福音18:38,19:4,19:6),但在犹太民众的煽动和威逼下,这位软弱的罗马官员最终妥协,将耶稣交给兵丁去钉十字架。
根据四福音的记载,耶稣被鞭打后,被迫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走向刑场。然而,在前往各各他的路上,耶稣因过度虚弱无法继续背负,兵丁便强迫一个名叫西门的古利奈人替他背十字架。——各各他,希伯来话意为“髑髅地”,是耶路撒冷城外一处形似头盖骨的小山丘。——正是在那里,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
兵丁在钉耶稣之前,曾拿苦胆调和的酒给他喝——这是一种含有麻醉成分的饮品,旨在减轻受刑者的痛苦。然而耶稣尝了,却不肯喝。——他选择以完全清醒的意识,承受十字架上全部的苦楚。随后,兵丁将他钉在十字架上,同时还有两个犯人与他一同被钉,一边一个,耶稣被钉在中间。
值得注意的是,四福音书对耶稣钉十字架的记载出奇地简洁,几乎没有对肉体痛苦的详细描述。福音书的作者们似乎有意将焦点从受难者的肉体痛苦转移开,转而关注更深的属灵意义。这种克制的笔法本身就是神学:十字架的意义不在于受难者经历了多少肉体的疼痛,而在于这事件背后正在发生的救赎和神圣交换。
耶稣在十字架上共说了七句话,通常被称为“十架七言”。这些话语涵盖了宽恕(“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应许(“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关怀(“母亲,看,你的儿子!……看,你的母亲!”)、痛苦(“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干渴(“我渴了”)、胜利(“成了!”)以及最终的信托(“父啊!我将我的灵交在你手里”)。
其中,“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是最令人震撼的一声呼喊。这一呼喊揭示了十字架最深层的奥秘:那位与父原为一的圣子,此刻竟然经历了被父“离弃”的深渊。这种分离不是父子关系的破裂,而是无罪的那一位替我们成为罪时,所必须承受的与神隔绝之苦。
在耶稣断气的那一刻,发生了超自然的现象:“忽然,殿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地震动,磐石崩裂”(马太福音27:51)。圣殿中分隔圣所与至圣所的幔子,是神与人之间隔阂的物质象征。幔子的撕裂,意味着通往神面前的道路已经被打开——这一切都因着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
如果只停留在历史事件的层面,十字架不过是一段古代史中的残酷记录。然而圣经赋予十字架的神学意义,使得这个刑具成为整个基督教信仰的轴心。使徒保罗说:“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哥林多前书2:2)十字架之于保罗,不是众多教义中的一条,而是通往所有真理的枢纽。
1. 救赎与称义:解决“罪”的问题
前面我们谈到罪的问题,而十字架最核心的意义在于解决人类最根本的问题——罪。圣经宣告:“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3:23)。罪不是道德上的小瑕疵,而是对神圣洁律法的违背,其工价乃是死——不仅是肉体的死亡,更是与神永远隔绝。
外院的祭祀就是十字架的预表和预演,十字架才是神解决罪的真正方式。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不是以身作则的道德榜样,而是代替性的赎罪祭。使徒彼得写道:“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彼得前书2:24)“木头”一词在此特指十字架——那个被钉死耶稣的木制刑具。
“担当”这个词在希伯来人的献祭体系中具有特定的含义:在赎罪日,大祭司将双手按在替罪山羊的头上,象征性地将百姓的罪转移到羊身上,然后将羊放逐到旷野。十字架上的耶稣,就是那只终极的替罪羊,他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
基于这一代替性的牺牲,圣经宣告了“称义”的真理:“如今却蒙神的恩典,藉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就白白地得称为义。”(罗马书3:24)“称义”是法庭用语,指法官宣告被告无罪释放。在神的法庭上,本应被定罪的罪人,因着基督在十字架上所付的赎价,得以被宣告为义。这不是说罪人本身变成了义人,而是基督的义被“归算”给信他的人,这就是因信称义的真理了。
“救赎”一词则源自奴隶市场的用语。在古代,一个奴隶可以通过支付赎价而获得自由。圣经以此比喻人在罪的奴役之下,需要付出赎价才能得释放。而这赎价,正是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
2. 得胜与释放:击败黑暗权势
罪不仅仅是人的行为问题,它也关系到背后的黑暗权势,也就是魔鬼撒旦的权势,当附体于蛇的撒旦引诱夏娃和亚当犯罪的时候,黑暗权势就籍着罪,以及罪带来的死亡掌了人的权,人成为罪、死亡和魔鬼的奴隶。
为此,正如罪是从一人进入世界,死又从罪而来,于是死就临到所有的人,因为人人都犯了罪。……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掌了权,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死的权下。亚当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罗马书 5:12,14)
十字架不仅是解决“罪”的问题,它同时是神对黑暗权势的全面胜利。圣经描绘了一个超越人类可见范围的属灵争战场景:整个世界伏在那恶者的权势之下,人类被罪、死亡和魔鬼三重枷锁捆绑,十字架是神粉碎这三重枷锁的武器。
使徒保罗在歌罗西书中以极其生动的画面描述这一胜利:“基督既将一切执政者、掌权者的权势解除了,就在凯旋的行列中,将他们公开示众,仗着十字架夸胜。”(歌罗西书2:15)这里的“执政者、掌权者”指的是在人类历史背后运作的属灵权势。十字架不是一个被动的失败,而是一个主动的、决定性的征服行动。
保罗用了一个罗马凯旋仪式的意象:当罗马将军取得重大胜利后,会率领凯旋的队伍进入罗马城,俘虏被公开示众,任人羞辱。保罗说,十字架就是基督的凯旋——那些曾经奴役人类的黑暗权势,被基督在十字架上彻底击败,成为凯旋队伍中的战利品。
《希伯来书》的作者从另一个角度阐述这一真理:“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希伯来书2:14-15)死亡本身被视为一种权势,而魔鬼是这权势的掌控者。耶稣藉着自己的死,进入了死亡的领域,却从那里凯旋而出,从此死亡不再能拘禁任何人。
在《哥林多前书》中,保罗以胜利的欢呼宣告十字架的终极成果:“死亡啊!你得胜的权势在哪里?死亡啊!你的毒刺在哪里?死亡的毒刺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哥林多前书15:55-56)十字架拔掉了死亡的毒刺,因为罪的问题已经被解决;而律法的咒诅,也已经被十字架上的基督所承担。
3. 和好与平安:修复神人关系
罪不仅带来法律性的定罪,更带来关系性的破裂。圣经描述人类因罪而与神隔绝:“你们从前与神隔绝,行事邪恶,心思意念与他为敌”(歌罗西书1:21)。罪导致神人之间仿佛有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十字架所做的第三件事,就是拆毁这道鸿沟,修复破裂的关系。
保罗在《歌罗西书》中继续写道:“藉着他,神使万有与自己和好,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藉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促成了和平。”(歌罗西书1:20)“和好”一词意味着从敌对状态转为和平状态。罪使人与神成为仇敌,十字架则将仇敌变为儿女。
《以弗所书》进一步阐明了这一真理:“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以弗所书2:16)这里的“冤仇”不仅指人与神之间的隔阂,也包括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因律法而生的壁垒。十字架同时解决了这两道隔阂:它满足了神圣洁律法的公义要求(使神人得以和好),也拆毁了分隔犹太与外邦的中间墙(使人与人得以和好)。
因此,十字架被称为“和平的福音”。保罗说:“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因为我们两下藉着他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以弗所书2:17-18)“远处的人”指外邦人,“近处的人”指犹太人。十字架创造了一个新的人类共同体,在其中所有人都是因着同一十字架而得与神和好。
这种和好不是抽象的教义,而是可以实际经历的平安。耶稣在离世前对门徒说:“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把我的平安赐给你们。我所赐给你们的,不像世人所赐的。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也不要胆怯。”(约翰福音14:27)这平安根植于一个事实:神人之间的战争已经结束,敌意已被消除,和好已经成就。
4. 神的智慧与能力
从人的理性来看,十字架是一个绝对的荒谬——全能的神竟然死在刑具上?荣耀的君王竟然以最羞辱的方式死去?然而圣经宣告,这种在人看为愚拙的,正是神最高的智慧和最大的能力。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直面这一张力:“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是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是神的大能。”(哥林多前书1:18)-“愚拙”和“大能”——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评价,却指向同一个对象。决定差异的不在于十字架本身,而在于观察者的立场。“那灭亡的人”以世界的智慧衡量十字架,自然得出愚拙的结论;“我们得救的人”却从信心的眼光看见神的大能。
保罗进一步解释道:“犹太人是要神迹,希腊人是求智慧;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无论是犹太人、希腊人,基督总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哥林多前书1:22-24)
犹太人所期待的弥赛亚是一位大有能力的军事征服者,能率领他们推翻罗马统治,重建大卫的国度。然而十字架上的耶稣,没有拔出刀剑,没有召集天军,而是像一只沉默的羔羊被牵到宰杀之地。对犹太人而言,这是最大的“绊脚石”——一个死了的弥赛亚算什么弥赛亚?然而神的智慧恰恰在这里:真正的得胜不是通过征服,而是通过牺牲;真正的权柄不是通过统治,而是通过服事。
希腊人崇尚哲学思辨,追求理性上的说服力。一个被钉死的神明,在他们看来不仅是愚拙,简直是荒谬。希腊神话中的神祇尚且会化为英雄、施展神力,怎么可能被钉死在罪犯的刑具上?然而保罗宣告,这看似荒谬的十字架,正是神的智慧。因为人的智慧无法拯救自己,“因神的愚拙总比人智慧,神的软弱总比人强壮。”(哥林多前书1:25)
十字架从表面看是神的软弱——全能者竟然无法从十字架上下来;然而正是这“软弱”成就了世上一切力量都无法成就的事——拯救全人类脱离罪恶与死亡。
5. 爱与顺服的最高典范
十字架不仅是客观的救赎事件,它也揭示了神之爱的深度和耶稣基督之顺服的极致。如果救恩只是神动用权柄赦免罪人,十字架便是多余的;但十字架的存在告诉我们:神不是以权柄来赦免,而是以牺牲来拯救。
使徒保罗以最动人的笔触描绘这份爱:“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马书5:8)这句话的关键在于“还作罪人”——我们不是在改过自新之后才被接纳,而是在仍然与神为敌、仍然悖逆的时候,基督就已经为我们死了。这不是因为我们可爱而有的爱,而是爱不可爱之人的爱。
十字架同时显明了基督完全的顺服。《腓立比书》中有一段被称为“基督颂”的优美经文:“他本有神的形像,却不坚持自己与神同等;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谦卑自己,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书2:6-8)
“反倒虚己”在原文中的意思是“倒空自己”。那位本有一切荣耀、权柄和尊贵的神子,甘愿将这些“倒空”,披上奴仆的形像。他的顺服不是被动的忍受,而是主动的选择——他“存心顺服”,意思是他以顺服为心中的定意,不是出于无奈,而是出于对父神旨意的全然认同。顺服的深度体现在“以至于死”,而死的形态是“且死在十字架上”——在当时的文化中,十字架的死是最大的羞辱和咒诅。
这种顺服不仅是为我们成就救恩的历史事件,更是所有跟随者的生活典范。保罗在写完这段基督颂之后,紧接着说:“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腓立比书2:5)。十字架所彰显的舍己和顺服,应当成为每一位基督徒生命的基调。
综合以上五个层面的意义,我们可以为十字架作这样的总结:十字架是神在历史中行动的中心事件,它同时完成了多重的工作——在法律层面上解决了罪的问题,在属灵争战层面上击败了黑暗权势,在关系层面上修复了神人的和好,在认识层面上显明了神的智慧和能力,在品格层面上彰显了神无条件的爱与基督绝对的顺服。所以,十字架不是一个单一维度的真理,而是一个多面的钻石,每一个角度都反射出神荣耀的光辉。
十字架不是失败或悲剧,而是得胜、赦免、和好和新生的源头。对基督徒而言,它是唯一可夸的荣耀(加拉太书6:14),也是每日生活的动力与方向。因此十字架不只是两千年前的历史事件,也不仅是神学教科书中的教义条目。它必须进入每一位信徒的日常生命中,成为塑造我们心思意念、指导我们行事为人的活的原则。圣经教导我们,十字架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舍己的呼召、与基督同钉的属灵经历,以及背起十字架的实际生活操练。
- 舍己的呼召
耶稣曾向所有想要跟随他的人发出一个直指人心的呼召:“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失生命;凡为我丧失生命的,他必救自己的生命。”(路加福音9:23-24)–
“舍己”是跟随基督的第一步。舍己不是自我否定或自虐,而是不再以自我为中心,不再将“我的意愿”、“我的舒适”和“我的权利”置于首位。“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意味着这种舍己不是一次性的决定,而是每日的操练。-每一天,我们都要面对自己里面的“老我”——那个想要掌控一切、想要被人认可、想要舒适安逸的旧生命——并将其置于死地。
在耶稣的时代,“十字架”对普通人而言不是一个宗教符号,而是罗马帝国公开处决的刑罚。鞭打后被迫拖着(或背着)刑具的横木走向行刑地点,那是一条被众目注视、充满羞辱与无力的死亡之路。耶稣用这个意象来呼召门徒:跟随他意味着走上一条被世界拒绝、羞辱甚至杀害的道路,意味着放弃对这个世界一切价值的依恋。不是因为十字架本身有什么价值,而是因为那一位曾经背过十字架的主,值得我们放下一切来跟随他。
- 与基督同钉的属灵经历
使徒保罗用另一种表述来描述十字架在信徒生命中的实际应用: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拉太书2:20)–
保罗在这里使用的“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是过去时态,表明这是一个已经发生的事实。当基督在十字架上死的时候,保罗说,我也在那里与他一同死了。那个“老我”——那个被罪支配的旧人——已经被钉死,不能再掌权了。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这句话揭示了基督徒生命的奥秘。基督的生命不是外加于我们旧生命之上的装饰,而是取代了旧生命的新生命。这就好比一棵树被接上了新的枝子,不是旧枝子上多了一个装饰,而是旧的生命特质被新的生命特质所取代。
“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则表明这种生命不是靠我们努力维持的,而是时时刻刻凭信心支取的。每一天,我们需要重新信靠那位爱我们、为我们舍己的神子,让他继续在我们里面活出他的生命。十字架因此不仅是过去的事件,也是现在持续的恩典。这个主题我们还将在下一章更深入地讨论。
- 背起十字架的实际生活操练
将十字架的原则落实在每日生活中,意味着从三个维度活出“钉十字架”的生命。首先是对付老我——在每一次想要发怒、嫉妒、自私、骄傲的时候,选择把这些情绪的根源肉体钉在十字架上,不让它们控制我们的言行。其次是甘心牺牲——不将自己的时间、金钱、精力紧紧抓在手中,而是愿意为神的国度和他人的益处付出代价,这正是舍己的实际体现。最后是忍耐苦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遭遇不如意、受委屈、受逼迫时,不抱怨、不逃避,而是将其视为与基督一同受苦、与他的死形状联合的机会。
十字架不是一条轻松的道路,但它是一条通往真正生命的道路。“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失生命;凡为我丧失生命的,他必救自己的生命”——这是十字架生命的悖论:拼命抓住的,终会失去;甘心舍去的,反得保全。
最后,十字架的意义不仅止于个人生命的层面。它如同投入历史长河中的一块巨石,激起的涟漪持续扩散,至今仍在塑造人类文明的走向。
从个人层面来看,十字架改变了无数个体的生命。从古至今,千千万万的人因着相信十字架的道理,经历了罪得赦免、生命更新的真实转变。有人从绝望中寻得盼望,有人从仇恨中被释放去爱,有人从捆绑中获得自由。每一位真实经历十字架大能的人,都可以和保罗一同宣告:“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正是来自十字架的激励,让千万人不仅改变了自己的生命,也甚至牺牲生命,也要将这爱得福音传给全世界。
从文明层面来看,十字架对人类历史的影响是无可否认的。在耶稣被钉死后的三个世纪里,十字架从最羞辱的刑具转变为受逼迫之基督徒的暗号。慢慢地,十字架从一个刑具正式被接纳为神圣的象征。
今天,十字架依然矗立在历史与永恒的交汇处。它仍然是“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问题是:你我将如何回应这个十字架?是视之为愚拙而转身离去,还是谦卑接受其中所启示的爱与恩典?愿每一位读到这些话的人,都能像那个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的强盗一样,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转向那位在十字架上仍然施恩的主,听见他对你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而对我们这些已经蒙恩的人,愿我们永远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拉太书6:14)。

圣经参考
| 类别 | 核心经文 | 简要说明 |
| 旧约预言 | 诗22:1, 16-18;赛53:4-6, 9, 12;亚12:10;出12:46;创3:15,21 | 预言弥赛亚被离弃、手脚被扎、衣服被分、为罪人受害、与财主同葬、肋旁被刺、骨头一根也不折断。 |
| 四福音事件 | 太26:6-27:66;可14:27-15:47;路22:39-23:56;约18:1-19:42 | 记载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全过程:被带到各各他、钉十字架、兵丁分衣、临终呼喊、断气时殿幔裂开、肋旁被扎等。 |
| 新约意义 | 徒2:23-26;徒4:10;林前1:15-30;林后13:4;罗3:21-26;罗:5-8章;加2:19-20;加5:24;加6:12-14;弗2章;西1:20;西2:14-15;来2:14-15;彼前2:24 | 解释十字架为赎罪祭(挽回祭)、与基督同钉、撤去律法字据、击败魔鬼权势、担当我们的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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