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吃血,是基督徒争论了很长时间的问题,也是让许多基督徒左右为难的问题,尤其是对中国基督徒,因为在中国,有许多动物血做成的菜肴,如血肠、鸭血粉丝、粉汤羊血,等等,猪血、鸭血甚至是许多中国菜的基本原料,所以中国基督徒面对吃血这个问题的场合比较多。
吃吧,不吃血不仅在旧约圣经中被列为犹太律法,在新约的《使徒行传》中又一次被禁止:至于信主的外邦人,我们已经写信拟定,叫他们谨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与奸淫。(使徒行传21:25)
不吃吧,圣经上明明说,我们的信是因着信心,而不是行为,圣经也提到,犹太律法在条文上已经被废掉了,使徒保罗也说: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摩太前书4:4-5)
实话说,本人以前是支持可以吃血的观点,几年前还写过一篇《基督徒不可吃血吗?》的文章,认为可以吃血的理由是:
1、不吃血违背因信称义,以及新约圣经的许多真理。
2、犹太律法对外邦人(犹太人以外的人)来说已经在条文上废掉了。
3、使徒行传“不可吃血”的教训是为了爱犹太弟兄而设,有时代的特殊性。
这几条也往往是一部分改革宗教会持有的立场。但是,经过几年信仰上的沉淀,也有圣灵的启示和带领,本人渐渐明白以前的想法是错误的,其实是不符合圣经的。
首先,“不可吃血”并不仅仅是犹太律法,犹太律法确实已经在条文上废去了,并且犹太律法是给犹太人的,不是给我们外邦人,作为承受恩典的外邦人,我们可以不遵守犹太律法,我们要遵守的是犹太律法的精意。
但在圣经中,你会发现,“不可吃血”这条诫命其实出现在犹太人以前,实际上是给挪亚所有后代的,大洪水以后,神对挪亚和他的后代们说:
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创世记 9:3-4)
因此,“不可吃血”这条命令,不仅是给犹太人的,也是给全人类的,因为现在存活的所有人都是挪亚的后代,所以我们也得遵守这个诫命。所以,《使徒行传》将这条诫命再次强调外邦的基督徒,本身也是挪亚时代的传承。
观察一下《使徒行传》给外邦人的四条诫命是很有意思的:
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使徒行传 15:28-29)
“祭偶像的物”这个对于犹太人和外邦人都适用,其实这个我们也是经常碰到的,比如开过光的东西,这些东西往往有邪灵的依附,给我们信仰带来危险。“奸淫”也是如此,无论是作为律法还是精意,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都要遵守的。
而“血”和“勒死的牲畜”,其实是一条,“勒死的牲畜”其实是对不可吃血的补充。勒死的牲畜与屠宰的牲畜不同,屠宰的动物是放过血的,所以肉中残留的血很少,而勒死的牲畜因为动物心脏已经停止跳动,血很难流出来,很多血会凝结在血管里,带到肉中,所以吃勒死的动物是连肉带血一起吃的。
为什么神不要我们吃血?我们要知其然,也要知所以然,其实答案也在圣经中。
第一,圣经提到的第一条理由是,血中有生命,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这个生命的原文,是“nephesh”,意思有“魂”的意思。动物的生命其实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肉体,也是从尘土中出来的,一部分是“魂”,是“魂”赋于了动物生命,“魂”是属于上帝的,而“肉体”是属于人所管理的土地的。所以我们是有权吃肉的,但没权吃血,因为血代表的生命,“魂”是属上帝的,不吃血就是对上帝生命所有权的尊重。
第二,是更重要的。《利未记》说: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利未记 17:11)古代犹太人(其实不止犹太人,几乎所有的古代外邦人)是用动物的血来献祭的,这动物的血预表的是基督的血,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为我们赎罪。不吃血代表我们对基督救赎工作的尊重。
圣经的条文要求我们不要吃血,我们就不要将再将血当做食物了,但实际操作却会碰到许多问题,例如血放不干净怎么办?有位知乎网友“无名小卒”总结的非常好:
我们传福音的时候就不要陷入到律法主义里把相对化的诫命绝对化。我们心里不把血当作食物就好,不必纠结要洗多干净,才不算犯罪,尽量洗洗干净就行了,实在洗不掉也没有办法,因为上帝看人看内心,不看事情本身。所以我们做事尽力而为,上帝不会算我们为罪的;但是如果我们为了吃血,故意不把肉洗干净,那么上帝也知道,还是会算为犯罪的。
第一、不要把血当作食物的一种。
第二、能避免吃血,尽量避免。第三、避免不了而吃到一些的,神知道我们的内心,不会算我们的罪。
第四、在为了传福音救人的时候,有可能为了彰显神的荣耀而去吃血,那是凭信心去吃的。
第五、如果你不确定会不会彰显神的荣耀,不要存着疑惑去吃,那是罪。
至于本人以前的文章,这里正式宣布撤去,也为误导大家而道歉,愿神的真理在我们中间显为大!
相关经文汇总
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创世记 9:3-4)
在你们一切的住处,无论是雀鸟的血是野兽的血,你们都不可吃。无论是谁吃血,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利未记 7:26-27)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因此,我对以色列人说:你们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也不可吃血。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打猎得了可吃的禽兽,必放出它的血来,用土掩盖。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利未记 17:10-14)
你们不可吃带血的物;不可用法术,也不可观兆。(利未记 19:26)
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申命记 12:16)
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原文是生命)与肉同吃。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不可吃血。这样,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得福。(申命记 12:23-25)
只是不可吃它的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申命记 15:23)
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 神的外邦人;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使徒行传 15:19-20)
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使徒行传 15:28-29)
至于信主的外邦人,我们已经写信拟定,叫他们谨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与奸淫。”(使徒行传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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